内蒙古丨交了18万首付,贷款下不来,房子退不了!买房签字需谨慎

2023-11-21 09:49:48 来源:网络

买新房,本来是让人非常高兴的事,呼和浩特市田女士也是如此。前不久啊,她看上了一套房子,位置、户型都不错,田女士当下就决定购买了,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房子买的不仅让她高兴不起来,反而成为了一块心病。

田女士来呼和浩特打拼已经多年,她的梦想,就是能在呼和浩特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今年9月,经朋友推荐,田女士来到了呼和浩特回民区祥生文旅城营销中心。交了2000元钱,田女士回到家,过了三四天,销售再次打来了电话。田女士看上的是一套90多平米的住房,首付18万多元,需要贷款71万元。虽然销售一再催着她赶紧交钱,但她觉得,还是应该先去银行咨询了一下自己贷款的事儿。

这面银行说自己银行流水不够,贷不下来款,另一面销售却说,没事儿,一定能贷下来,并催促田女士赶紧把首付款交了。9月15号,田女士交了18万多元的首付款,并签订了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销售依然告诉他,放心,贷款不是问题。既然贷款无法办理,那么房子就没法买,田女士决定,这房子干脆不买了。但销售却说,贷款的事儿可以帮忙。一听要造假,田女士更是不能接受,房可以不买,但违法的事坚决不能干。

买房没买来幸福,却买成了心病。田女士现在一门心思就想把房退掉,把之前交进去的首付款拿回来,那她能够如愿以偿吗?记者和田女士一起来到了呼和浩特回民区祥生文旅城营销中心,几位接待人员都表示去帮忙找负责人,但是记者等待半个多小时,还是没有任何人出面回应。记者楼上楼下找了半天,同样没有见到负责人,在去到售楼部的前台,这些工作人员见到记者,都迅速起身离开了。

就在记者打算离开的时候,一位客户关系部的负责人叫住了记者,说自己刚好路过这里。第二天,田女士的家人告诉记者,开发商给他们的解决方案是,田女士如果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记者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看到,如因买受人,也就是田女士资信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通过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房款的,买受人应在20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还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律师艾国平认为,开发商具备销售条件,田女士又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也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田女士和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

艾国平律师表示,田女士在合同上签了字,就证明她已经同意了合同上约定的内容,当出现纠纷时,如果田女士能够证明,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的过程中,存在诱导相关的过程行为,那么房屋销售方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版权及免责声明】 [此文系转载,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