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排在最前面,全面脱贫的一年,合肥市如何攻破这一难题?5月30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上了解到,包括贫困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试点在内,一揽子特惠政策即将出台。
创新
补充商险破解因病致贫、返贫
开展贫困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试点,是合肥市的创新之举,填补了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特惠政策的空白。
参保对象为各县(市)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合作医疗”)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保险期限为1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补偿执行顺序为: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政府专项救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费用和特慢性病门诊费用,经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政府专项救助补偿后,由个人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含目录外医疗费用)全部计入补充保险补偿范围,按比例补偿。经合作医疗补偿后,未达到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自付合理医疗费用(含目录外医疗费用),同样适用。
补偿标准方面,补充保险起付线为2000元/人。分5段进行补偿,2000元(含)-1万元按50%比例给付;1万元-5万元(含)按60%比例给付;5万元-10万元(含)按70%比例给付;10万元-20万元(含)以上按80%比例给付;20万元以上按90%比例给付。保险期间内封顶线为25万元/人/年。
据初步测算,此项政策的实施,可使贫困人口的医疗实际报销比例在先行基础上提高20%以上,对大幅减轻贫困户因患重大疾病和特慢性病产生的经济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确保因病致贫家庭脱贫,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兜底
农村低保标准提至3266元
今年,合肥市农村低保标准市定指导线调整为年人均不低于3266元,高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将建立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保障水平将在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以上。
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的地区,要将所以扶贫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别增发保障金。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推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
医保救助方面,救助对象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等。
金融
研究生可获12000元助学贷款
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此外,合肥还将发展县域手机支付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发展移动金融服务,构建覆盖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支付结算网络。实施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加快建设配备ATM机、POS机、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机具的惠农金融服务室,不断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功能,建设集自助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
就业
开发家庭式岗位就地就业
按照“帮扶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到2016年底,合肥市21.56万贫困人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全部实现稳定就业。
其中,合肥市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村设立简易工厂或车间,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围绕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对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劳动者,适当给予就业补助。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适当给予奖励。
支持贫困户子女到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就业就学完成后,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通过贫困户子女学习一技之长、自我发展帮助家庭脱贫。
教育
幼儿园到大学均有补贴
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并完成学业,合肥市将实施精准资助。从幼儿园到大学本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均可获得相应补助,避免因贫辍学现象发生。
记者了解到,贫困家庭学生在园幼儿就有补助,具体标准将由各县(市)确定。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在省定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基础上逐步提高。高中阶段,对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同时,按照国家标准,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中职阶段,对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此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本科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留守学校”按百人核对经费
在偏远的贫困村,时常能看到只有几个学生的“留守学校”,这样的学校如何生存下去?今后,合肥市将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贫困村儿童就近入学。
在入学方面,合肥市鼓励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从今年开始,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切实保障贫困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此外,4县1市省示范高中在招生时,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倾斜。鼓励经批准的公办学校宏志班和优质民办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贫困村学生。
合肥市还将探索贫困村所在乡镇中心幼儿园校车补贴的有效办法,对贫困家庭幼儿实行免费乘车,从而缓解贫困村幼儿入园难问题。给予贫困村所在乡镇中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贴,保障幼儿园良性运转。
乡村教师纳入住房保障
教育扶贫,对象不光是孩子,还有坚守在贫困村的教师。记者了解到,合肥将把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住房保障范围,力争到2020年,解决乡村教师居住困难问题。
同时,将全面实施合肥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并重点向贫困学校倾斜。实施定向本土化培养教师制度,利用5年时间,力争为每个贫困村村小、教学点、乡村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一专多能的“全科型”教师。启动实施“夕阳红”支教计划,每年招募一批城镇退休的教师和其他行业专家到贫困村学校支教。
城乡教师双向流动,今后也将成为常态。其中,结合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改革,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并根据贫困村学校和贫困村所在乡镇的学校教育教学需求,优先安排交流轮岗教师。并选拔农村,特别是贫困村学校的教师到城镇学校、优质学校跟班研学。
电网
贫困村告别“低压电”
到2018年,解决合肥市贫困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问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明显提升。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将结合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大合肥市贫困村电网改造投资。全市贫困村10千伏及以下电网,均是升级的对象,重点是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到2020年,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2千伏安/户,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供电自动化和普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生态
贫困村森林覆盖率超30%
扶贫,不单是经济上的真金白银,还要是生态上的青山绿水。按照目标,到2020年,合肥市的贫困村实施营造林2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同时,合肥市还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到2017年,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贫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显著提升。
此外,合肥市将巩固和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本地公益林补偿制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惠及贫困户,逐步建立湿地保护机制。
水利
贫困村年底通上自来水
到2016年底,全市112个贫困村实现自来水“村村通”,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安全饮水全覆盖,解决22.028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水利,是农民脱贫致富的基础保障。今年,合肥市将按照“村村通自来水,户户饮放心水”的要求,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加大贫困村贫困户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投入,对管网延伸、配套完善等工程,优先覆盖贫困村。
同时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村供水的保证率。危房改造
改造农房符合抗震要求
到2016年,全面完成合肥市5215个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合肥市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将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重点是扶贫开发工作中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多渠道筹集。政府实行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7万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此外,各县(市)将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
合肥晚报合肥都市网记者罗敏